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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12月公开招聘27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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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1107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为40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在198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按上述原则类推计算,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
(三)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解除证明。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六)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7日(含27日)。报考人员在2024年12月27日(含27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资格或证书。
(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八)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历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其他说明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公招热岗